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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新的药物研发政策的里程碑

更新时间:2014-02-11 点击量:1937

1980年初, 在国家医药管理局的支持和中国药学会的组织下,我国新药发展研讨会召开。在此次会议上,组织国内专家、药学界老前辈如王序、张其楷、楼之芩、彭司勋、李正化、周庭冲、稽毓运等共商我国新药发展。会议*次提出我国新药要走创新路,要以规范指导新药研究开发,要建立国家筛选中心,要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和新药安全性GLP评价研究,要实行药物制度。

 

国家新药研究专家委员会  

和国家新药研究基金启动

 

1987年3月7日,国家医药管理局组织国内多年从事药物研究的专家、教授,在北京就我国新药研究发展的方针大计进行了认真讨论。37位专家联名呼吁国家重视新药研究开发,并为此献计献策。会上大家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起草了一份《关于加强我国新药研究的呼吁》。成立国家新药研究专家委员会,此后国家批准建立国家新药研究办公室,设立国家和启动了国家新药研究基金,当时国家出资300万元,连续10年支持了我国一批创新药物的研究。

 

1035工程实施

 

我国自1993年实施药品保护以来,创新药物研究开发得到了国家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支持,成立了由原国家科委牵头、18个部委组成的国家新药研究开发协调领导小组,增加了经费投入,并针对新药研究开发程序中的技术关键与薄弱环节,制定与实施了国家医药技术创新1035工程。

 

1035工程即2000年前研制成功10个创新药物,建立5个新药筛选中心、5个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(GLP)、5个新药临床试验中心(GCP),作为“九五”期间面对知识产权挑战的一个应急专项行动。实际启动了6个新药筛选中心和重点实验室、6个新药安全评价(GLP)研究中心和实验室、10个新药临床试验(GCP)研究中心的建设。

 

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计划

 

在科技部主持下,根据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》的部署,国务院决定组织实施“重大新药创制”科技重大专项。其目标是,通过专项的实施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药,建立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技术平台,形成支撑我国药业自主发展的新药创新能力与技术体系,使我国新药创制整体水平显著提高,推动医药产业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性转变。

 

在“十一五”期间,专项设置“创新药物研究开发”“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”“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”“企业新药物孵化基地建设”和“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”五个项目。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自主研制一批化学药物、生物技术新药和现代中药。

 

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重点突出优先支持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、应充分体现产学研结合、预期能尽快实现产业化的课题。生物医药“十二五”规划有三个文本: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《生物产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《生物医药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、商务部发布的《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》。(转自 中国科学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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